1、档案继续放在人才中心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此可知,员工辞职后,关于“五险一金”的处理,将会由原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
失业保险只对单位不对个人,故辞职后个人不能交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到社保部门缴纳。以后再找到工作时,新公司会为你办理缴纳社保。
1、档案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开具档案转移手续,劳动者可以凭离职证明等资料去当地人才市场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手续,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可以请新的用人单位办理托管。
2、社保部分,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依法开具社保转移单:
a、劳动者跨地区就业,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b、劳动者本地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挂靠用人单位重新缴纳。
c、劳动者未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个人自己缴纳。
3、公积金部分:
a、如果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可以挂靠用人单位重新缴纳;
b、劳动者离开本市跨地区就业,可以凭相关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c、劳动者暂无新的工作,个人无法缴纳,公积金账户冻结。
只是是按正常离职手续办好证明之后,去下一家公司上班时,五险一金会自动续交上的,档案可以自己拿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