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三个月,从分手到生活恢复正常。后来没有他的日子,我学会了原谅自己,初恋就结婚当然更好,但也不必太强求,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依然可以快活的单身着,过的很好,直到遇到那个真正的他。
2015年12月18号,我领证了,和现在的妻。我想,那个2011年伴在我身边的笑脸,是真的再也不会让我“疼”了吧。所以,答案是:4年。
半年。这半年里,我开始做很多额外的工作,每天过的很充实,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自然没有时间想起他。
到第九个月,我已经想不起上次为他哭是什么时候,已经想不起来他说过的话,已经想不起来当初自己如何这般爱他。
没有太久。知道没有可能,我就绝不会让自己再靠近。因为我最喜欢的是自己,还没有人让我喜欢胜过自己的。
没多久。换了个环境,换了个生活方式,也遇到了其它人。每天都过的挺开心的,渐渐的那些伤痕都结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