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一些物业公司不能很好地起到服务作用,而是贪图利益,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会对物业起到监督和制裁作用,所以一些物业感到没有利益可图,便会退出小区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从道理上讲应该好,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业主代表用选票选出来的,他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物业公司、开发商的关系,处理小区内的各种事务性问题。原来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有什么问题一般直接找物业公司解决,但由于势单力薄,个人找物业公司大都不理想,物业公司要不不受理,要不推诿扯皮,迟迟不给办理,业主普遍感到在小区生活确实不易。但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情况就不一样了,业主有什么问题可以到业主委员会去反映,业主委员会直接找物业公司去协调,去解决,这样效果也好。当然,业主委员会人选一定要选好,要选那些德才兼备,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热情为业主服务的人进业主委员会。如果选错了人,肯定不理想。但也有办法解决,业主用票选上的他,也照样可再用票把他选下来。
由业主委员会重建物业管理体系。现在的物业公司多数是为了钱而搞物业,服务质量太差了。业主必须要有自主的权利。物业必须是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工作。不能让物业要挟着做事。改变物业管理的环境需要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建立一个民主执行力强,公平做事的业主委员会才是最重要的。物业的管理,应该让本小区那些退休的老同志来做,他们有时间,有热情,把他们利用好了,一切都万事大吉。
业委会成立后,如果不想要原来的物业管理本小区了,就得发出书面通知物业退出。并不是业委会成立了,物业就退出。是业委不想要聘原来的物业了,就通知他们退出,给个时间点,物业按时退出。
因为业主委员会可以全面监督他们的运营,包括他们的各项收支。有一些小区有广告费,房屋出租的所有的收入都将纳入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所以他们就会选择退出。
若是成立业委会之后,那么他们对于物业公司的要求会更加的清楚明确,而且会交代清楚具体的工作内容,可能对于经常不管事的物业的公司来说,他们的存在就会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成立业委会没有了收入物业就自然而然的退出了
不好混了呗,再也不能乱吃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