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听说要结婚,大家首先想起来的就是高额彩礼,去年,还有一些网友好心的制作了一张图,图上显示的是全国各地彩礼金额,有的高达几十万,真的是吓掉我的下巴了,毕竟在我们这些小地方,正常的彩礼也才几万块钱。说完了彩礼,就轮到了房子的问题,年轻的小两口结婚就需要婚房,说到婚房就更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对于一些家境一般的人来说,如果全款买房是会有一定压力的,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先交一部分首付,然后每个月交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当时的经济压力。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结婚的话,男方女方就会有一些争议。
儿子的婚房交了首付,女方母亲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样合理吗?
站在女方的立场上来说,要求加名字是合理的,理由如下:
1.婚房并不是全款,婚后女方也要帮忙还款
房子只付了首付,如果婚后是男方父母负责交贷款也就算了,但是如果婚后女方也要负责帮忙交贷款的话,婚后的贷款也会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不加女方名的话是不是说不过去?
如果不加女方名字,男方收入用于房屋贷款,而女方收入用于家庭开支,但其实,不管是男方工资还是女方工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算下来,婚后女方是白白帮供房了,一间从头到尾都不属于过自己的房子。
2.房子加了名,女方有安全感
房子只给了首付,后面的才是大头,婚后还要供很长时间。在这些日子里,女方都会觉得自己是帮别人供房,并且,房子没自己名字,始终感觉没有安全感。
其实我觉得女方这个要求并不过份,抛开其他事不说,平白无故的要女方帮忙供房,自己也不好意思吧!
其实站在男方的角度,女方没有帮忙出首付却要写上自己的名字,心里可能会感觉有一点亏。不过这些完全是可以双方商量的,如果男方觉得自己出了首付亏了,可以和女方商量加上名字之后,彩礼方面可以适当降低,具体怎么样就看怎么商量了。
如果双方都不同意,那其实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我是女方,那我也愿意自己出首付,婚后和男方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然后大家一起供房。如果男方不同意,那就有什么理由去反驳女方?
既然已经谈到了结婚,那肯定都是想着以后的日子好好过的,谁也不希望结婚不久就离婚。不过这种事情在结婚之前说明白也是好的,免得婚后在有争执就不好了。
结婚也是一件大事,希望都能够开开心心的解决问题,总之不好就商量到好为止吧,如果因为这样一个原因,让一对有情人分开就不好了。
作为这个男人的母亲,当你看到他辛辛苦苦挣来的房子和儿子自掏腰包付的首付,却要写下一分钱都没给的人的名字,和她一起分享这个财产时,你的心会愤慨而充满愤怒,你会在第一时间对这个不属于你的请求说不!
这是期望和合理的!每个人面对这件事,第一次,第一次的反应一定是这样!因为我们是是慈母的,我们不想看到儿子辛辛苦苦的收入一夜之间变成别人的午餐!这是母亲对儿子的声音!她爱的不是钱,而是儿子!
她声称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这是女儿和女婿共有的财产!这是干什么的?真的是为了钱而利用某些东西吗?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你亵渎了高贵的母爱,误解了母亲的意志!她这样做是为了让女儿的婚姻更幸福、更稳定,也是为了让女儿的婚姻有一个归宿!房产证上有她女儿的名字,这是她女儿和女婿的财产!众所周知,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地产是他们家庭最大的财富,几乎占到他们财产的80%以上!
想象一下:如果一对夫妻离婚,除了银行存款,最大的蛋糕就是房地产!根据婚姻法: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就不能分房地产!女方婚后承担共同还款部分的,可以要求共同还款部分的一半财产!有鉴于此,女儿的母亲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这实际上是女儿婚姻的双重保险!
婚后女方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名字,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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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男方不是全款买房,哪个女孩子都不是平白长大的,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谁也不会不为自己的女儿考虑,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签订协议用于补差,但不加名就有些不厚道,除非男方家全款买房。
不应该写对方的名字。要求的人都有私心。还要讲委屈的话没有安全感。如果女方的父母真要对女儿负责就拿出房款的一半钱共同来买房,这样你们一家就安心了。男方会很尊重你们的。
你的贷款是不是需要两人共同偿还,如果是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不合理,如果是贷款那加名字合理,真的分房子也会根据你付的房款多少来判决的,所以,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