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辽宁大连,机场海关查获四个水客走私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十八名。海关还在现场,查扣近两万余件进口化妆品以及奢侈品等。初步估案值约八百万人民币。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这么一伙人,长期通过空港或者海港坐船的形式,频繁来往与中韩两国之间。且多次携带大量的化妆品以及日用品等。通过采取雇佣工的形式,进行代购。此行人经常出现在韩国的各大免税店,或是一些大型的化妆品商场专柜。

进出携带物品,应该以合理,且自用的数量为基准,超出合理数量的物品,必须提前向海关进行申报,按照标准缴纳税务。要是按照隐匿夹藏等方式,以此逃避海关的监管,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目前,该案件还在处理当中。

对于此事件,网上网友们的评论有:“那这些东西怎么处理呀?”;“唉,国家普法之路还是很长啊。”;“拍卖价格比较低不?去哪买?”;“司法拍卖,最后进国库。”;“通过正规途径购买 购买的时候也包含税费吧 也有发票 怎么就成走私了?”;“谋个生真不容易”等等。

小编:你们对此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