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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游记》剽窃诉讼事件判决原告败诉,洪作家强烈捍卫创作者权益优质

486次浏览| 2019.02.15 11:50:42 更新
来源:互联网

日前,韩国《花游记》方面就侵权诉讼正式表态。

去年5月,郑某向电视剧《花游记》的洪贞恩、洪美兰作家提出的著作权侵害(剽窃)损害赔偿诉讼,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1民事部于2019年2月12日以“驳回原告请求”下达了原告败诉的判决。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电视剧《花游记》与网络小说《爱游记》在具体表现和表现方式上存在差异,即使有部分相似之处,但这是原作《西游记》中产生的部分,除此之外,极为微小。很难认定《爱游记》的剧种特性被《花游记》所感知,因此不能认定其实质上相似,可适当区分为两种著作”。

据《花游记》方面介绍,洪作家在郑某单方面在网上个人博客提出剽窃问题之前,并不知道郑某的笔名和相关网络小说《爱游记》的存在。郑某的网络小说《爱游记》讲述了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女扮男装混入顶级偶像组合的成员的集体宿舍,以哥哥的身份一起住在偶像组合集体宿舍,作为经纪人进行演艺活动的故事。主人公的前世都是《西游记》中的人物,这一点与《西游记》有一定的关联性。除了以古代小说《西游记》为原型以外,与电视剧《花游记》的剧情性质、故事情节、主题、矛盾结构、人物角色等是完全不同的作品。

对此,洪作家通过书面形式诚实地反驳了郑某提出的疑惑, 除以古代小说《西游记》为原型外,论证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相似性,最终得出原告败诉判决。

对于此次判决,洪作家表示:“由于不负责任、毫无根据的抄袭行为,创作者遭受的痛苦和损失非常严重,希望此次判决能够成为重新认识毫无根据的著作权侵害主张的弊端的契机”。

另外,洪作家还计划积极研究郑某对其造成的名誉损害相关的法律措施,深刻认识到过去几年恶意虚假事实通过网络变质为事实并传播开来,为纠正这种状况,计划对制造虚假事实的散布者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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